台灣大學79商學系30週年同學會
時間:晚上17:00~22:00\地點:
貳、花蓮台東三日遊:
一、日期: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11月21日【
二、行程:
時 間 | 行 程 & 參 觀 | |
第 一 天 11 月 19 日 |
僅參加
花蓮台東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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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245 | 午餐:藍藍餐廳(原住民風味餐) | |
1245~1430 | 太魯閣→花蓮(參加A行程貴賓下車)→縱谷公路→光復 | |
1430~1700 | 馬太鞍阿美族部落生態遊: 【網址:http://libr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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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30 | 光復→縱谷公路→池上 | |
1830~1930 | 晚餐:池上便當(每人自選)&參觀池上便當博物館
【網址:http://www.erv-ns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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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00 | 前往鹿野鹿鳴溫泉酒店 | |
2000~2130 | 鹿野鹿鳴溫泉酒店CHECK-IN&小憩,使用飯店內休閒設施
鹿鳴溫泉酒店取自鹿野溪地底蘊藏千萬年泉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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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 晚安曲,住宿:鹿野鹿鳴溫泉酒店 | |
第 二 天 11 月 20 日 |
0700~0830 | 晨喚、早餐(中式)/早上可再享受一次泡湯 |
0830~1030 | 放鬆時間:可使用飯店休閒設施或騎單車飽覽田園風光 | |
1030~1230 | 暢遊鹿野高台【網址:http://www.lyee.gov. 觀光茶園品茗?眺望花東縱谷美景?參觀高台飛行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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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00 | 鹿野→台東 | |
1300~1400 | 午餐:米巴奈餐廳(台東特殊風味餐) | |
1400~1600 | 參觀國立台灣文化史前博物館 ※安排專人導覽解說 | |
1600~1645 | 台東→知本 | |
1645~1800 | 豐泰大飯店(原富野度假村)CHECK-IN | |
1800~1900 | 晚餐:豐泰大飯店餐廳(健康野菜&洛神花風味餐) | |
1900~2130 | 享受飯店泡湯SPA樂(1樓戶外浴湯、2樓室內SPA) | |
2130~ | 住宿:豐泰大飯店(規格同D1) | |
第 三 天 11 月 21 日 |
0730~0900 | 晨喚、早餐(中西式自助餐) |
0900~1100 | 暢遊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
【網址:http://www1.forest.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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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30 | 前往台東海岸 | |
1130~1230 | 小野柳海岸風景區攬勝
【網址:http://www.eastcoast-n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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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240 | 前往餐廳 | |
1240~1350 | 午餐:富岡美娥餐廳(海鮮餐)【網址: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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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405 | 前往台東新站 | |
1420~1706 | 搭乘2079次自強號,台東→花蓮,換乘時間可在站前購花蓮名產 | |
1740~1951 | 搭乘1089次太魯閣號,花蓮→台北,快樂賦歸,在台北車站解散 |
三、團費:報價均以每車30人成團/兩人一室規格報價(
1.每人團費:NT9000元(12歲以下不佔床位、佔車位、
※住宿單人房:每人NT12000元,住宿三人房:
住宿四人房:每人NT7000元
2.團費包含:
(1)全程交通費用(含遊覽車、台北花蓮自強號、
(2)膳食費:2次早餐(均在住宿飯店使用)
?3次午餐(餐標每桌3100元*含兩瓶飲料)
?3次晚餐(D1 3200/桌+D2 4200/桌+D3 120/人 (鐵路便當)*皆含兩瓶台灣
啤酒+
(3)住宿費:兩人一室(夫妻ㄧ大床,餘兩小床)*
(4)門票費:馬太鞍導覽,史前博物館。
(5)保險費用:每人(
(6)行政雜支:含車上礦泉水、咖啡包、茶包、
※團費不包括遊覽車司機小費與旅行社等小費,視表現由客人隨意。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8月15日
2.報名方式:
(1)填妥報名表(表格附信用卡資料,以電匯或信用卡繳付訂金:
(2)將行程表E-mail: aa.a229001@msa.hinet.net ?480316@gmail.com
(3)本公司收到報名表並申請信用卡公司撥款通過後,
(4)完成報名手續,本公司將E-mail訂金收據,報到須知,
依報名編號由前座依序往後安排/可自行對調座位)
(5)尾款於團體出發當天以新台幣繳清(繳給本公司領隊)※
3.完成報名繳交訂金後,退出規定:
(1)如可自覓替代人選,自動將權利義務移轉替代人
※依觀光局頒訂定型化旅遊契約:第19條/(旅客之變更)
本公司同意於預定出發前七天,
正當理由,得予拒絕。
(2)無法覓替代人而要解除契約之情形。
※依觀光頒訂定型化旅遊契約:
第27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本公司)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報名客人)
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費用,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
第28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
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
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
之必要措置(旦甲方不得同意者,得拒絕之),
報
價 人 |
龍貓國際旅行社 尤正國
楊慧芬 |
Tel:886-3-9233399
美國電話:301-825-9586 |
Fax:886-3-9224588 |
手機:0937-157-600
0928-835-555 |
e-mail:aa.a229001@msa.hinet. |
http://www.ilan.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