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75商學系30週年同學會
時間:晚上17:00~22:00\地點:
貳、宜蘭太平山三日遊:
一、日期:2009年11月15日【星期日】→11月17日【
二、行程:
時 間 | 行 程 & 參 觀 | |
第
一 天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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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1000 | 台北指定飯店集合、出發 |
1000~1115 | 台北→中山高→62號快速道路→金瓜石 | |
1115~1245 | 參觀金瓜石黃金博物館
【網址:http://www.gep.tp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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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1400 | 九份老街巡禮,午餐:自行在老街品嚐各式美食小吃(費用自理) | |
1400~1430 | 九份→龍洞 | |
1430~1530 | 龍洞生態步道健行攬勝
【網址:http://www.necoast-n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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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 龍洞→東北角濱海公路車上攬勝→礁溪 | |
1630~1830 | 礁溪老爺酒店check-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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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030 | 晚餐:老爺酒店中式桌餐或中西式自助餐 | |
2030~2230 | 使用飯店遊憩設施或安排專車逛羅東夜市 | |
2230~ | 甜蜜入夢;住宿:老爺酒店(兩人ㄧ室/夫妻ㄧ大床,餘兩小床) | |
第
二 天 11 月 16 日 |
0700~1100 | 睡到自然醒,自行使用酒店自助式早餐; |
1100~1130 | 前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
1130~1300 | 參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址: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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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00 | 午餐:國宴餐廳【蘭陽風味餐】【網址: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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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五結→鳩之澤 | |
1530~1700 | 鳩之澤泡湯SPA活動:男女分開裸湯池戶外溫泉SPA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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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 鳩之澤→太平山 | |
1830~1930 | 晚餐:太平山莊(高山風味餐)【網址:同鳩之澤】 | |
1930~2200 | 太平山星空夜語(可在雲海咖啡廳聊天) | |
2200~ | 晚安曲,住宿:太平山莊 | |
第 三 天 11 月 17 日 |
0500~0730 | 晨喚、搭乘T4九人座專車前往翠峰湖觀賞日出 |
0730~0830 | 早餐:太平山莊(桌餐) | |
0830~1020 | 坐蹦蹦車暢遊茂興森林遊樂區懷舊步道(來回均坐蹦蹦車) | |
1020~1130 | 太平詩路&人間仙境原始檜木林健行攬勝 | |
1130~1245 | 太平山→玉蘭茶園 | |
1245~1430 | 午餐:山泰茶莊(茶餐饗宴)&泡茶活動 | |
1430~1500 | 玉蘭→員山 | |
1500~1545 | 參觀蜂采館【網址:http://www.beemuse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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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1715 | 參觀金車蘭花園&威士忌酒廠 | |
1715~1830 | 員山→北宜高→台北,快樂賦歸! |
三、團費:報價均以每車30人成團/兩人一室規格報價(
1.每人團費:NT11000元(12歲以下不佔床位、佔車位、
※住宿單人房:每人NT15000元,住宿三人房:
住宿四人房:每人NT8000元
2.團費包含:
(1)全程交通費用(含遊覽車、翠峰湖日出T4專車
大中巴)
(2)膳食費:2次早餐(均在住宿飯店使用)
2次午餐(餐標每桌3100元*含兩瓶飲料,第一天午餐自理)
2次晚餐(餐標D1 8800/桌+D2 2700/桌)
*皆含兩瓶台灣啤酒+兩瓶飲料)
(3)住宿費:兩晚,兩人一室(夫妻ㄧ大床,
(4)門票費:黃金博物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太平山(門票+
(5)保險費用:每人(
(6)行政雜支:含車上礦泉水、咖啡包、茶包、
※團費不包括遊覽車司機小費與旅行社等小費,視表現由客人隨意。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9月15日
2.報名方式:
(1)填妥報名表(表格附信用卡資料,以電匯或信用卡繳付訂金:
(2)將行程表E-mail: aa.a229001@msa.hinet.net 480316@gmail.com
(3)本公司收到報名表並申請信用卡公司撥款通過後,
(4)完成報名手續,本公司將E-mail訂金收據,報到須知,
依報名編號由前座依序往後安排/可自行對調座位)
(5)尾款於團體出發當天以新台幣繳清(繳給本公司領隊)※
3.完成報名繳交訂金後,退出規定:
(1)如可自覓替代人選,自動將權利義務移轉替代人
※依觀光局頒訂定型化旅遊契約:第19條/(旅客之變更)
本公司同意於預定出發前七天,
正當理由,得予拒絕。
(2)無法覓替代人而要解除契約之情形。
※依觀光頒訂定型化旅遊契約:
第27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本公司)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報名客人)
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費用,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
第28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
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
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
之必要措置(旦甲方不得同意者,得拒絕之),
報
價 人 |
龍貓國際旅行社 尤正國
楊慧芬 |
Tel:886-3-9233399
美國電話:301-825-9586 |
Fax:886-3-9224588 |
手機:0937-157-600
0928-835-555 |
e-mail:aa.a229001@msa.hi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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