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權利” 讀後
“母親的權利”讀後﹐是我們一位同學姊妹約兩周前寫的文章﹐將於近日刊於世界日報﹐先張貼於此部落格﹐讓眾同學姊妹先睹為快﹐並分享心情。
作者說﹐她為寫此文﹐專取一個只用一次的筆名“兩頭燒”﹐是因為在這議題上﹐“兩頭燒”是我們眾姊妹的共同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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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 --- “母親的權利”讀後
(兩頭燒 作於﹕2005-10-18)
拜讀了天浩先生在世界日報副刊10月18日的大作“母親的權利”﹐我有感而發。
他說的極對﹐在女人種種權利中,做母親的權利該是最重要的,乃至可以說是神聖的。可是他通篇文章﹐卻完全是標準的男性中心思維。他的重點是﹐女人為了追求社會成就和地位﹐而放棄了做母親的權利。做為一個始終在工作跟家庭中掙扎的現代職業婦女﹐我不得不說﹐是以男性利益為中心的人類社會對女性的極度不公﹐剝奪了女性這最根本的天賦人權。
女人的天職跟最大人權之一就是做母親﹐正因這是女人的天職和基本人權﹐一個文明的人類社會﹐在遇到女人這項天職和人權面臨困境時﹐應該盡一切可能去協助女人取得平衡﹐所以她可以完成她的天職﹐也滿足她的人權。
可是﹐人類的社會恰恰相反﹐一旦女人遇到這種困境﹐很少能得到任何支持跟幫助﹔都是要女人﹐徹底放棄自我﹐回歸家庭﹔即使這樣﹐遇到不體諒的先生跟婆家﹐還常常認為是這女人沒用﹐沒法出去上班賺錢。如果出去上班賺錢了﹐正在開會﹐孩子托兒所打電話來說孩子發燒﹐這時﹐先生若也在開會﹐幾乎絕無僅有會是先生去接小孩﹐多半都是太太從會議中匆匆趕去接孩子﹐一桌多半是男士的同事﹐表面不說﹐心裡都覺得這女人不可靠﹐不能委以大任﹐隔兩天﹐要裁員了﹐一定是這女人先被裁。被裁回到家﹐不體諒的先生還常會指責太太沒用﹐才會被人先裁掉。
對於那些智商高﹐成就高的女性﹐這社會尤其惡意﹔她們嫁不到人﹐所以不能做母親﹔她們不是生理上不能做母親﹐是社會制約﹐讓她們無法做母親﹔因為只有極極少數真的金錢﹑能力和勇氣都能徹底超越世俗的女子﹐才能在不結婚的情況下自己選擇生育。其他多數極優秀的女子﹐只要稍微想在自己的潛能上多做一點發揮﹐就常常因此錯失了做母親的機會。社會還冷言冷語﹐說她就是太能幹﹑太傑出了﹐所以嫁不出去﹐既然嫁不出去﹐當然就做不了母親了。講到這﹐還不包括那些為數甚多的優秀女子﹐即使嫁了人﹐生了子﹐最後還得離婚﹐自己獨立又工作﹑又養孩子﹐一點外援都沒有的。
人們必須了解﹐讓那些智商高﹑能力強的女人無法做母親﹐或身心俱疲﹐無法好好做母親﹐這是人類共同的損失﹐人類也會因此反淘汰﹐終至滅種。我個人無力改變社會的價值觀﹐我養了兩個兒子﹐從小只告誡他們一件事﹐他們若真是一個男子漢﹐應該要以有本領娶到比他們更聰明﹑更優秀的女子為榮﹐而且要給他太太裡裡外外所有的支持﹐讓他太太既能好好做母親﹐也可以安心發展自我。我養兒子﹐當然希望他們能貢獻社會﹐但我認為﹐教他們珍惜愛護並且尊重比他們優秀的女子﹐這跟教他們珍惜愛護尊重自己一樣重要﹐或者更重要﹐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有機會孕育比他們自己更優秀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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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權利 (原文 世界日報 副刊 2005-10-18)
很少見到有三、四個孩子的家庭了,我是說發達國家和還不發達的中國。偶爾在街上見到一個「大家庭」,便覺得又親切又有趣,會想到春日湖岸,鴨爸爸鴨媽媽,挺著胸,帶著一群黃茸茸的小鴨,搖搖擺擺。那天,在食品超市,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推著滿當當的採購車;他高高的妻子,胸前挎著個嬰兒,小小的頭垂在母親的胸上;十三、四歲的女兒漫不經心地走在他們前面;一個三、四歲的男孩,跟在他們後面,貪婪地吮著棒糖。我一陣暖意,目光跟了他們好久。母親似乎注意到了我,她慢慢回身,把後面的男孩拉在手裡。我捅捅妻子,玩笑地說:「你看,她把我當成兒童拐騙犯了。」妻子望著那一家人,滿是羨慕。
是啊,我也羨慕,特別是那個女人。現今女人養育三個孩子,得捨棄多少,付出多少?她又得有多少母親的驕傲和滿足?我接觸的女人,以知識者為多,其中有些頗有成就。就我所知,她們的苦惱滿多的,多以婚姻、家庭、子女為主。就此,她們和男人不太一樣。一個男人獨身,大體是不願結婚,因此他對自己處境心安理得,就是說從容吧。而一個女人獨身,常常是結不成婚,事業有成,但婚姻高低難就。
某女友,留過洋,四十幾歲已經帶了幾個博士,多有著作和頭銜,算是功成名就。可她不愉快,總是抱怨命運不公正:她如何奮鬥如何優秀,相貌也不差,上帝怎麼就讓她獨身? 那年我回去,老友相聚,她的舊同窗們攜兒帶女,大家說說笑笑,唯她一副傲慢。於是我們只好遷就她,大談社會和學術。我明白,她的傲慢下是婚姻生育的失敗。求仁得仁。命運待她不公嗎?她的地位、成就、名聲,是多少人渴望而不及的。年輕時,她為事業奮鬥,未曾把做母親當為人生目的。
哈麗娜幾年前跟我學漢語,她是獸醫博士,酬薪豐厚。那日她來,挺悲哀。她的狗死了,癌,她給牠花了許多錢做手術。本來她可以不做,讓牠安樂死,但她說她沒有孩子,狗就是她的孩子,因此多少錢都得花。現在哈麗娜和男友同居,可對方不願結婚。她上學時,懷過一個孩子,但為了學業打掉了。以後,她再沒能懷孕。她變得很保守,反對墮胎,反對離婚,忿忿地說:「即使夫妻沒有愛情,也不能離婚。」
我不反對女權,婦女一向受壓制,由家庭到社會,她們有權維護和發展自己。關鍵是怎麼理解女性權利呢?在女人種種權利中,做母親的權利該是最重要的,乃至可以說是神聖的。當然,人都希望樣樣完美。能當博士、教授、政治家、老總、明星;同時又有好家庭,一兒一女,是個好母親,當然好。可如果事情要衝突呢?該如何選擇?哪個先哪個後?哪個主哪個次?現代文明的價值是前者。想想人類的事情常常挺荒唐,人們追求種種進步和權利,同時又把「母親」的神聖權利放在最後一等。
人們會反駁,女博士、教授當母親的不是比比皆是嗎?可我想提醒,一個家庭主婦和一個職業女性,她們給予孩子的母愛一樣嗎?吸吮母親乳房和吸吮塑膠奶嘴一樣嗎?一個在玩具中長大和一個在兄弟姐妹間長大的孩子一樣嗎?現代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比較脆弱、孤獨,更容易出現心理問題,與上是有關係的。請不要忽略生命的自然命定和微小細節。
前幾日讀到一則消息,某女性為了當母親,而放棄博士學位。人們沒想到這一種偉大的「進步」嗎?讓我們看到這個簡單的真理:當母親的權利重於學位和「事業」。
此外我要說,一個成熟的男人選擇妻子最重要的一條是:她將是一個好母親。天浩(寄自紐約)
發表於 2005/11/01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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