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Entry: 四年級部落格 ID: 331359


2007/02/05

1979 台大法律系

政要篇及照片已上傳入本班部落格. 與您分享.
~SIMON (黃雍昇)

政府機構位居要津的同學(政要篇)

自從68年離開台大,同學各自努力,或由基層幹起,或繼續深造,漸漸的由法務體
系轉入政府公務體系,經過多年的奮鬥,已經有不少同學位居政府要職,努力為台
灣甚至為國外的政府體系發光發熱,散透出台大人的光芒,學而優則仕.個個呈現
出社會的精英,為社會貢獻.

代表人物:

邱太三:律師.國大.立委.陸委會特任副主委.現任高雄市副市長.

蘇煥智:律師.立委.現任台南縣長.

葉瑞與: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考試院保訓處主秘,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秘.

現任高雄市政府人事處處長

黃淑嬌:台北市政府法規會,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參事.

劉漢廷:現任立法院法制局副局長

蘇穗鵬: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中山分處處長(2006榮退)

邱雲昌:現任法務部台南執行處處長

唐慶慶:任職紐澤西州政府.

鄭天財: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副主委(法學組)

陳國儀:中華奧委會秘書長(法學組)

林進修:監察院調查官(法學組)

政要同學職稱及人員應該未齊,有新知請回應補充.感恩喔~.

67級台大法律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mypage/simon4901211

邱副市長與葉處長監交照片



發表於 2007/02/05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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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網址:

回應


我因地院判決不公.擬待判決書收到再行上訴.由於工作關係搬遷.但有交代室友查看與代收掛號.孰料前房東擅自收下並隱匿不說.直到室友因故與該房東爭執時.房東脫口而出言及彼等皆不是什麼好東西……才揭露此事!請問:已過上訴時效.我該怎麼辦?我又該對前房東怎麼辦?請幫幫小女子! Allysa 求教

崔丹鳳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9/14 09:59 PM 回應 


單單純純的老同學聯絡平台,怎麼會有那麼多剌蝟,社會上無需那麼多的負面思考,板主對外人來亂罵的言論,應予刪除,否則我們只好放棄耕耘這個地方.

天秤座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3/19 04:25 PM 回應 


請求協助
 

民法425條第2項及債編施行法第一條間的衝突及法律見解

甲(我方)於94年4月經法拍以一千多萬元購得與甲地毗鄰的一塊農地,(此地由甲相識十幾年的鄰居乙耕作,乙並有優先承購權),而乙於拍賣時放棄承購,故甲順利購得,事後乙以向原地主有口頭租約及買賣不破租賃為由占地不還並藉此向甲訛詐300萬土地改良費,甲見事態嚴重驚覺被鄰居設計時,經查,因原地主長年在他地經商,故乙於78年間向原地主的朋友丙借地耕作,丙並藉此不定期向乙收取一些錢,而此款項並未交於原地主,甚至原地主至土地要被拍賣時才知情,原地主甚至為了阻礙拍賣於原債權人強制執行筆錄上聲稱其租約存在,甲向原地主請求出面作證並說出實情,但原地主因地被甲標走而不願出面,甲便於95年9月提起返還土地民事訴訟,打官司至今,甲方律師以無論租約的存與否皆須受民法425第2項(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5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於買賣不破租賃)約束,並提出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521號判例為由,而乙方律師則以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一條不溯既往及96年度台上字第976號判例及一些專家學者的論文攻防,以致法官因法律條文見解上的衝突而無法判決,說還須經其指導教授提示而判。法律是為保障其權利,但無形中卻也促使居心不良者藉由法律獲得不當得利,於情、理、法是否真正公平,今提出此事件只因判決在即,須更周全的資料及方法和法律見解來取回土地獲得公道,急盼各位給予幫忙,感激不盡,謝謝。

李可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11 11:41 AM 回應 


説得好, 全民應響應!  律師有時也是需要的.

響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10 05:46 AM 回應 


我想法政人士多去搶諾貝貝和平獎了吧 (such as Mikhail Gorbachev, Henry Kissinger, etc)。

個人的淺見是,您唸甚麼系,都可以貢獻社會,也可以貢獻自己。

奸尖機變,福錄雙全,如希特勒,金正日,陳水扁?

Extremely self-centered people coupled with strong will are disastrous. They are literally sick with "Malignant 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

"If you are not part of the solution, then you are part of the problem."

也是工程師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3:32 PM 回應 


>>可是諾貝貝卻沒有法律獎, 否則台灣是否早也得了幾座法律獎?



這是哪門子邏輯??

怪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2:13 PM 回應 


自從本則新聞出來, 許多工程師及科學家都留言論戰, 認為法政人士爬在他們頭頂, 其實唸法律才鬱卒, 為什麼唸理工的有機會得諾貝貝獎?可是諾貝貝卻沒有法律獎, 否則台灣是否早也得了幾座法律獎? 唸理工的得到國際普遍承認, 可是唸法律的總統只有24國承認.  最高學術機構中央研究院裡, 各種研究所都有, 就是法律研究所籌備N久, 還是沒有正式成立. 大家只看到有形的物體, 卻看不到無形的正義, 藐視法治, 怪不得無法無天.

不平則鳴

不平則鳴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2:08 PM 回應 


I like your subtle but explicit answer.    Hope he learns something valuable from this.

Engineers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9:36 AM 回應 


怪怪﹐

很想知道你指的是哪一位﹐不過﹐擔心版主受不了﹐不想嚇壞版主﹐只好忍住好奇。

無意傷人的


很憋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8:46 AM 回應 


想到孫運璿,趙耀東,李國鼎,那一輩工程出生的政治人物,更是令人感懷。

也是工程師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7:31 AM 回應 


We choose to preserve integrity for posterity. 

Engineers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6:58 AM 回應 



那位在實驗室裡煮燒杯﹑看顯微鏡﹐勝任愉快的﹐可是涉足在政治上﹐卻一任阿輝﹑阿扁穿牛鼻上馬絡的仁兄﹐在我名單裡﹐呼之欲出。


怪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6:30 AM 回應 


何怪之有,

受教,受教,請大人筆下留情。

願來世奸尖機變,這會兒還得忙著到廚房燒開水哩。

也是工程師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4:25 AM 回應 


國有國格,人有人格, 要留千秋萬世的罵名?還是把握在位的機會,有一番作為? 全在於一念之間!

要貪大量的金銀, 可是禍遺子孫; 還是立德,立功,立言讓世人永遠懷念? 

 這個選擇不是顯而易見嗎???

良心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3:06 AM 回應 



工程師﹑科學家﹐自詡擁有金頭腦﹑把數理化玩的得出神入化的一群。大﹐可以談宇宙﹑時光﹑和黑洞﹐小﹐可以論量子﹑粒子﹑和機率。是玩“物”喪“治”的一群﹐也常是見木不見林的一群﹐微觀有餘﹐宏觀不足﹐又常常搞不清楚狀況﹐自認聰明﹑旁觀獨行。在實驗室裡煮煮燒杯﹑看看顯微鏡﹐勝任愉快﹔一旦想玩政治﹐心不黑﹑皮不厚﹑頭不尖﹑行不圓。好一點的﹐被壓被騎﹐是很自然的事。差一點的﹐一任阿輝﹑阿扁穿鼻上絡﹐比一條訓練有素的狗﹐只好那麼一點點而已。


曹孟德曾拋下一首詩﹕


世人笑我奸﹐我笑世人偏﹔為人少機變﹐福錄怎雙全﹖


工程師﹑科學家們﹐奸尖非所願﹐機變不如人﹐那又有什麼好驕傲﹑好抱怨的呢﹖


何怪之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8 02:33 AM 回應 


你這個橋段把式?.....

又黑又白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7 02:41 PM 回應 


黑氣! 為蝦米偶看到一團黑氣?  ㄡ, 不止一團, 好幾團~~~~~~~~~~#@#^

快逃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7 02:21 PM 回應 


哎呀﹗忘了附註「接受批評雅量等級  -  無」。

kiss ass 的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7 01:49 PM 回應 


個人成就見仁見智. 沒有事情是永久的,也沒有萬年官.

上台下台總有輪替的時候.

司法組逃兵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7 12:49 PM 回應 


這些政客黨棍,一個不留神,個個都爬到工程師頭上去了,把他們拿到這裡現寶的那號人物,其kiss ass 的本領,真令人歎為觀止。不過台大法學院的院風如此,只讀四年的還
好,被薰習了五年的,就只能變成這副德行了。

怪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7 10:41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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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is 黃雍昇.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6 07:03 PM 回應 


哇,都是高官!

司法組逃兵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6 11:07 AM 回應 


乖乖隆地咚﹗這還只是司法組呢﹗

還有個法學組還沒露臉﹐提醒一下﹐大家都是同學﹐對吧﹗


與有榮焉

與有榮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2/05 05:44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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