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年前,無意中在圖書館看到一份「社會重建研討會」資料(一九九○年八月十七日,台北時報文化基金會),題目是〈公民國家的宗教信仰和社會倫理〉,作者是陳其南先生,回應者有周聯華牧師(從基督教觀點)和傅偉勳教授(從佛教觀點)。
周聯華牧師在回應時說「拜讀陳教授的大作是一種享受」,我也深有同感,當時讀完之後,也略略感受到當年燃在盧梭心中的那股熱情,最近發覺這篇文章也收錄於《當代雜誌》54期(1990年10月),66-83頁,題目是〈公民國家的宗教信仰與社會倫理:從盧梭的社約論談起〉(只是沒有收錄周聯華牧師和傅偉勳教授的回應),也收錄於《社會重建》(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頁353-385,有周聯華牧師和傅偉勳教授的回應,但該書已絕版)。再讀一遍,對照台灣的政治現實,仍覺得很有味道,因此與各位分享。這篇文章版權屬於「時報文教基金會」(電話:(02) 2306-5297 ),經同意轉貼,在此致謝。
我投稿的另一個動機是看到1979級台大法律系部落格 引起一些負面回應,覺得在四年級部落格如果可以理性談信仰,或許也可以理性談政治,從1994年台北市長開放民選,台灣政治溫度一度鼎沸,相信許多格友躬逢其盛,也累積了一些想法,所以想試試看是否也能栽一棵「政治討論樹」,讓不同立場的格友各抒己見,理性溝通。
畢竟如果台灣的政治如果只有藍綠兩種色系,對照那句廣告詞「肝那好,人生是彩色的;肝那壞,人生是黑白的。」會讓我聯想到台灣的政治是否像是得了肝病。
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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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國家的宗教信仰和社會倫理(陳其南先生著,周聯華牧師、傅偉勳教授回應)
版權屬於「時報文教基金會」(電話:(02) 2306-5297),經同意轉貼,在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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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我覺得有意思的句子,也摘錄於此。
當我們看到政治人物和知識分子中間這麼多紛雜而且欠缺系統社會思想背景的觀點和議論時,我們這麼費心地從學術性的角度來探討盧梭的一些理論,就並非那麼瑣碎與無關緊要了。
「公民」在與自然狀態的「人」比較時,就已經凸顯了它的政治意義。第一,他必須是個自覺像盧梭書中所說的「生而自由平等」的人:第二,他必須是有意識地要表達自己的意志,與其他同樣的人依契約的理念建立起共同的社會和政治生活組織。
現在,我們每一個人生來就是一個自然的人,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也都是個「公民」。譬如說,如果這個「人」,一天到晚想到的只是他個人或黨派的私利私益,所做的事情只是以自私為出發點,而毫無「社會意識」和「共和國」的覺醒,那麼他是不能稱為「公民」的。我們可以發現,即使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有絕大部份人,包括政治人物在內,仍然不夠資格稱之為「公民」,也許只能稱為「私民」,或如盧梭所說的,一如自然狀態中的生物。他們只是碰巧生活在一起,透過一種「牧民式」的政治體制和思想形成一個「國家」社會。而這個國家至今仍然不能稱之為「共和國」或「公民國家」(Republic),因為其成員問的「公民意識」仍然很不成熟。
任何人如不遵守公共意志,得出全體逼其遵守。
雖然從孫中山先生的「遺教」中,國人對「民權」、「自由」和「民主」已經滾瓜爛熟,然而對「公民」、「社會」和「契約」卻仍舊停留在辛亥革命前的階段。吾人可以想像,一個只有「生而自由平等」的「私民」社會,卻沒有志願參與公意服從公意的「公民」所形成的社會會是什麼樣子?一個只知有「民權」只知有「選舉」,卻不知何為「公意」何為「立法」、「主權體」的選民所形成的政治社會會是什麼樣子?如果我們把政黨的成員也視為這個社會成員的一部份,那麼我們又能責怪誰呢?
由下而上,而不是由上而下
沒有這些認識,那麼我們追求的所謂「民主」也只是一種完全寄託於選舉「中央」公職人員的「民主集中制」之虛假形態,而忽略了城鄉政治社會民主自治體制的建立與鞏固,這就是我們在當前台灣的民主運動中所見到的現象。
當它處於被動狀態時,其成員就稱之為「國家」,當它處於主動時,就稱之為「主權體」,當它與同類對象比較時,就稱之為「政權」。至於組成的成員集體地稱為「人民」,個別地稱為「公民」而參與主權權力,或稱為「屬民」而為國家法律的服從者。
從公民的理念到公共的意志,從契約的關係到社會的形成,再從公民社會到國家共同體,我們看到每一個環節都是緊緊相扣的,這不是一個被過份簡化的「選舉」或「投票」等政治手續所能涵蓋或完成的。一個公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的建立,顯然首先就要其成員有做為「公民」的意識和覺醒,同時即感到「社會」和「國家」之集體存在的必要性,願意在「契約」的束縛下「每一個公民可以犧牲他天然的自由,以便保存他社約上的自由。」這些意識和契約關係已經超出政治和法律的範疇,而進入生活的「習慣」和「倫理道德」的領域。「社會契約」不是一種形式意義的「契約」,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倫理」。其確立有賴於社會成員的共識和自發的遵行,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外來的世俗強制力量可以叫一個社會的成員去訂定所謂「社會契約」。
還有一個第四種的法律是最重要的,它不是刻在石碑或銅版上,而是刻在人民心上的法律。這是國家的真正憲法,每日都獲得新的力量。當別的法律衰敗失效的時候,這第四種法律就可以加以恢復,或代替,使人民循願繼績前進,無形中以習慣的力量代替威權。這第四種法律是指道德、習慣,尤其是社會輿論。這種力量是政治論者所不知的,然而任何事物的成功都要靠它。
如果我們比較東西方的傳統就會發現,公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的形成及其運作,其最後的基礎和保障不是政治制度和法律本身,而是在其背後的社會道德和生活習俗之制約。這一點即使在東方國家間(如中國和日本)也可以看出其差異處。我們要了解中國社會何以在走向現代國家的過程中如此崎嶇多難,就不得不檢討中國社會傳統中許多阻礙這種發展的因素,及民間在跨越這種阻礙時所欠缺的社會意志與力量。就像我們所閱讀的盧梭作品,他不是憑空想像出《社約論》的國家形態出來的,多少如孫中山所指的,是盧梭已經見到這種政治形態的可能性早就存在於當時的歐洲社會事賞中,他只是進一步加以激發而已。比起當時歐洲社會來,我們可以發現目前的台灣社會在很多方面仍然欠缺一個現代國家社會必須具備的要素,即我們一再強調的「公民理念」、「社會意識」和「契約精神」。而這些要素正是西方社會傳統之異於中國的最根本癥結。
辛亥革命以前,兩千年來的中國思想家幾乎部只環繞在「天下」、「君臣」、「君民」等觀念的圈子裡打轉,從「修身」、「齊家」就要跳到「治國」、「平天下」,這中間不論是在抽象思考的層次,或是在具體的歷史事賓中,我們都很難找到「社會」實體的存在,遑論不同層級的各種組織化的社會自生單位了。
即使在所謂「民國」成立之後,我們仍然對現代國家社會的理念相當陌生,甚至許多政治家、政治學者和政治運動者也依然加以漠視。
孫中山先生在他的三民主義理論中對於民族的問題發揮得淋漓盡致,可是對「社會意識」的喚醒卻幾近闕如:對於政治制度和自由民權的性質探討很深入,可是對「公民」理念和「契約」精神卻毫無著墨。孫中山先生留下很多遺產,但人們似乎只滿足於教條化的崇拜,以致無法在這個思想遺產上繼續從事深入的發掘與精進的探索,甚至也不知道繼續從東西方的現代學術發展中擷取精華來灌溉滋潤這些遺業,只好任其荒蕪而在思想上坐食山空,終至蒙塵。
中國的所謂宗教信仰向來即是屬於「私人的」和「精神的」範疇,而沒有介入「公共約」政治或社會體制之現象,
但是,正因為傳統中國的宗教信仰體系向來即缺乏社會性與政治性,因此要依賴宗教的力量去激發或支持人民的社會意識,提昇社會性的倫理觀念,甚至做為「公民」理念和「契約」精神的守護神,乃有其先天性的困難。西方宗教雖然曾經是引起政治革命的對象,但正因為高度的社會性和政治性傳統,不但過去曾經在公共約領域成為社區意識、社會倫理和各種契約關係的支柱,在民主革命後的現代國家社會中,仍然從私人的和精神的領域,間接地無形地維繫了這些現代國家社會的公民倫理與社會意識之基本精神。
基督教各宗派的教會(church)在地方和城市社區中一直扮演著社會性整合的角色,而在教會中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的「神約」(covenant)關係,幾乎就是盧梭「社會契約」的思想基礎。在某方面來說,盧梭把人的社會關係神聖化了,而在這神聖化的社會裡面,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全體之間的契約(contract),在盧梭的論述裡面,幾乎跟前述的「神約」也一樣神秘了。這已不是我們素來所習知的各種商業交易行為中兩造之間的「紙契」關係,在社會契約和神約的關係中,契約效力的保證完全是在於社會性的與信仰上的懲罰。因此,假如締約的當事人對於這種社會性和宗教性的懲罰完全無動於衷,沒有任何「信仰」,那麼這種懲罰也就自然失去其作用,所謂「社約」或「神約」也就變得毫無意義。這裡已經提出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在一個缺乏社會意識和神約傳統的社會中,要去建立基於社會契約關係的公民國家理念,必然要面對許多的內在問題。因為沒有貝備超世俗的強制力來保證社會契約的履行,那麼公民社會的基礎是搖搖欲墜時會傾塌的。
世俗性的公民倫理道德、超世俗的社會信念和宗教信仰制約,三者之間的距離並不如想像的那麼遙遠,其間相互關係也不會那麼難以捉摸。我們只要再回想韋伯如何論證新教倫理怎樣透過「天職」(calling)的職業觀念轉化為資本主義精神的源頭,那麼也就不難理解西方宗教信仰如何曲折地轉化了歐洲人的社會意識,形成近代的公民社會理念。
就如「天職」的含意一樣,社會「契約」在宗教信仰中具有超世俗的性質,而其效力也具有超世俗的保證,因此人必須「守約」乃成為一種貝有高度價值的倫理信條。沒有這種信念,任何人皆有不守社會倫理的自由,任何再周延的世俗懲罰制度皆不足以遏止此種違約傾向。也如「天職」的理念一樣,「契約」的信守是即使在孤獨的狀態中,人也要面對無處不在的上帝,而堅守行為準則。人跟人之間的契約是以上帝做為見證人的,就如在法院中的誓詞或在婚禮中的誓約一樣,這就是「誠實」的本意與「負責」的理念。沒有超世俗的制約力量,任何人的「誠實」或「負責」只能依賴脆弱的世俗道德觀念來維繫,而不時要受到自私心的挑戰,終於完全屈服。這不就是台灣社會目前所面臨的最危險的問題嗎?在西方現代社會中,此種虔誠的信仰已經很少見到,但是過去的傳統多少已經內化成為習俗的一部份,繼續約束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形成一個沒有上帝的神約關係,就如今天的資本主義精神已經不須要新教倫理來轉化一樣。這些複雜相關的問題都需要我們更進一步的分析和探討。
當西方宗教面臨近代的政治革命之挑戰,而從公共約政治領域退守到私人個別的純信仰領域時,中國的傳統宗教是否也可做相對的呼應,從最個別化的精神超脫之境界進入公民社會的領域,關懷「公民的」倫理、「社會的」意識與「契約的」精神。如此將使得東西方的宗教精神有可能交會於現代的公民國家社會體制中?
~69-72復興12215
han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9/13 04:03 AM 回應
專抓偽君子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9/13 01:42 A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9/12 08:53 AM 回應
回阿甲,有關「國寶」的問題你可以上網去查,至少維基百科和百度就有。
另外頂溪小朋友那兒有關「謝飯歌」之說,令我想起小時候老媽總不忘叮嚀我們:吃喜酒前不准吃糖果瓜子等點心;理由是吃多了等下主菜就吃不下了。千萬不可被騙,否則就虧大了。
除非你們德州婚禮不提供吃喝,否則「謝飯歌」就不算風馬牛。
啊. 對了順便一提:今天的聯合報社論也在談歐巴馬現象, 真不明白台灣「看別人吃麵喊燒」窮高興什麼?
小心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12:13 P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11:40 AM 回應
雖然他們膚色常比我們還不白.
今天看到另一則新聞也很意外.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86168
我會聯想到塞翁失馬,不知別人會作何想法?
在台灣也找到了一些有關歐巴馬母親的文字報導,陳述在維基百科裡.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7%B4%E6%8B%89%E5%85%8B%C2%B7%E5%A5%A7%E5%B7%B4%E9%A6%AC
從資料中看,歐巴馬不同於一般市井的有色人種,出生成長在一個非主流文化環境中.如果相信環境論對結果的影響大於先天決定論,則部份白種選民不能接受他的理由就太遷強低俗了.
人真的很奇怪,成也柯林頓敗也柯林頓,希拉蕊的幸或不幸可謂皆由這位花心的他造成.
對希拉蕊真沒有任何成見,但對貴族世家的坐大有些意見;所以心底不願見到所謂的民主只不過是有錢有勢的人玩弄小老百姓們的工具;這個世界上已經有了布希家族,真的不需要也不應該再出現一個新的柯林頓家族.
Change, we believe in.這話讓人聯想起In God we believe, the others Pay cash.
到底有什麼是我們可以相信的呢?
而今站在反男性沙文主義立場,試著去相信希拉蕊輸得很冤,或許只因為她的年紀無法與歐巴馬相提並論,或許人們不願相信一位老女人能改變糟糕的現實環境?但是那位更老的男人為什麼就值得信賴呢?
在這一方面,台灣的民進黨學得真快,想推出〈小龍女復仇記〉,一堆老男人等著坐享其利.但坦白說當總統的條件和當參眾議員或州市首長畢竟不一樣.
我寧可選擇相信小龍女手中的鈔票,而不敢相信她的信仰與主張.
請問阿甲及甲友,常聽人說amigo是否有專指波多黎哥人之意呢?或是廣義的西班牙語使用者? 印象中有「老墨」這稱呼,有沒有「老波」呢?
小心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11:23 A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08:40 AM 回應
烏龜﹐妳實在是我親愛口愛的好姊妹﹐看到妳連番偶言偶語﹐偶忍不住直發笑﹐叟以偶也要來縮幾句啦﹗
小心丟出這題目﹐阿甲想﹐也是像隔壁蕃薯大兄一樣地﹐拋了個鑽﹐卻引來阿甲這塊磚了。這題目不好答。烏龜說得好﹐歧視是人性﹐不過﹐人﹐因為胸懷修養跟養成背景不同﹐還是分很多種的。阿甲居美二十多年﹐個人經驗裡﹐歧視是無處不在﹐不過因為都不到利益碰撞﹑短兵相接的時候﹐所以感觸還不太深﹐可是最近由於工作的關係﹐阿甲真是明顯感到某些自私自大白人對其他族裔的惡意﹐阿甲心裡實在很難過。
至於黑白之間﹐這問題就更複雜了﹐看過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的人﹐能不動容者幾希﹖可是今天卻很多人不願再去讀這書﹐有些地方這書甚至是禁書﹐就是因為它揭開的傷疤太痛。這書出版於1852年﹐九年後﹐南北戰爭開打﹐1865年戰爭結束後﹐林肯總統接見這書的作者牧師娘 司妥威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說她才是南北戰爭的引發者。林肯總統當時說這話的口氣是讚揚佩服的﹐意思是司妥威夫人這本書﹐催化了人們的思想﹐導致內戰﹐終於達到解放黑奴的目標。當然﹐南北戰爭之所以開打﹐主要還是南北方彼此的經濟利益不平衡引致的衝突﹐解放黑奴﹐不過是政客們一個漂亮的口號罷了﹐不過﹐它的確是得到了解放黑奴的結果。
至今一百四十多年過去了﹐真正的平等﹐恐怕還只是空中樓閣。人類的演進歷史裡﹐屬於物質層面的東西變化得非常快﹐比如不過四十年前﹐人人都還騎腳踏車﹐可是如今台北到處看到的都是兩岸的空中飛人﹐天天飛來飛去。可是屬於人類精神層面跟很多內在的東西﹐要改變﹐就非常難﹐比如中國人的重男輕女﹐幾千年來都難以改變。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人人要爭科舉狀元這情景也一樣﹐千百年來皆如此這般。一百四十年﹐要在觀念上﹐取得種族問題真正的平等﹐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阿甲的一班Pre-AP 的資優代數班﹐二十個孩子裡﹐只有四個是黑人﹐另外十六個全是白人﹐其中三個是西裔白人﹐一個是猶太人。這班學生裡﹐其實嚴格說﹐只有最多八個夠格稱資優﹐第九個勉強。其他都不行。那幾個不行的白孩子﹐非常非常壞﹐都是那種被父母寵壞的小孩﹐只會撒謊﹐在班上﹐也嚴重破壞秩序。那四個黑孩子﹐除了一個很老實可是卻實在不很聰明的之外﹐另外三個卻都是極聰明可是卻不學好的。
不過這些白孩子跟黑孩子﹐完全涇渭分明﹐那幾個壞白孩子﹐也終日聚眾結黨。那四個黑孩子﹐可能因為人少﹐而且各自都有家裡的問題﹐比較勢單力孤﹐他們不太聚在一起。有一回﹐班上秩序實在太壞﹐阿甲那天非常沮喪﹐下課後﹐其中一個黑孩子跑來跟我說﹕“老師﹐妳看吧﹐我早就告訴妳﹐那些白人小孩很壞﹐妳今天看到了吧﹖”
觀微知著﹐美國有沒有黑白問題﹖這問題實在不小。
至於小心要問波多黎哥﹐對不起﹐阿甲除了依稀記得好像(這幾個詞﹐就是說話不準備負文責的意思)很多年前波多黎哥的少棒隊有個左撇子投手曾給中華少棒的小將們不少壓力外﹐就只知道很多美國本土上不了醫學院的﹐都跑去波多黎哥唸醫學院﹐其他的﹐阿甲就不知道啦。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08:14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02:09 AM 回應
bystander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6 01:06 A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5 04:04 PM 回應
從報上看到希拉蕊在波多黎哥的開票比歐巴馬多一倍,且是意料中的結果.
令我這井底蛙很不明白,上網去查了一下,才發現中文資料很少.僅發現一篇簡單的敘述其與美國間的歷史淵源.及所謂3/4的波多黎哥人是西裔混血,而另外的1/4是印地安裔與黑人混血或黑人.
於是我大膽地推論:西裔混血者比白種人更看不起黑人或有黑人血緣的人,對嗎?這殖民主義的大頭後遺症還在流行嗎?
有沒有人可以說明一下,為什麼這種情況在美國統治波多黎哥百多年後,少數民族人權竟然比美國境內受歧視更嚴重?
網路上有人將台灣拿來和波多黎哥比較, 生活在美國的台灣同學們認為這比喻恰當嗎?可否說一些您對波多黎哥的感覺.
小心 (眼)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5 03:08 P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3 03:39 PM 回應

小心 (眼)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3 02:35 PM 回應
六四前夕談大陸的民主問題
有關『民主』,毛澤東和黃炎培的著名對話,是大家熟知的。黃提出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王朝都未能逃脫“其興也浡焉,其亡也忽焉”這一歷史週期律的支配,希望中國共產黨執政後能找出一條新路來跳出這個週期律。毛澤東回答說他已找到了,新路就是『民主』,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黃深表贊同,這是1945年7月發生的事情。
據說,1949年共軍接管北平時,傅作義也提出類似的問題。他說,國民黨執政20年就腐化了,結果被人民打倒,共產黨執政後,30年、40年後會不會也腐化?可見,這個歷史週期律問題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任何執政黨都要遇到和解決的問題。
從中國的歷史經驗而言,中國第一個黃金時代,史稱文景之治包括漢武帝的開拓疆域。從文帝開始到武帝末年共94年,之後逐漸衰敗,最後是王莽專權和稱帝。第二個黃金時代,史稱貞觀之治直到開元之治共114年,如果算到安史之亂則129年。之後唐朝進入衰敗期直到滅亡。第三個黃金時代是清初的康、雍、乾三朝共133年,之後就是內憂外患頻繁,雖然消滅了太平天國運動,也未中興起來,末期的“戊戌變法”更遭到鎮壓實行不了,最後被辛亥革命推翻。
為什麼黃金時代之後就是衰敗或大亂(如唐朝)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大問題。中國大陸現在的形勢可說也處於黃金時代,但大陸的經濟高速增長還能維持多久,未來前景怎樣,也已是今日人們思考和議論的話題,各種觀點都有。從整個中國歷史看,黃金時代少而且較為短暫,動亂時代則較多而長,這個問題也值得深思。
從國際經驗看,有人提出70年現象問題。指出墨西哥的革命制度黨,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被世人譽為北大西洋的民主模式,執政71年後失去政權。蘇聯共產黨執政72年後解散,蘇聯也隨之解體。似乎70年是一個坎。另外,中國國民黨在連續執政70年後也失去政權。上述三黨失去政權各有自己的具體原因,但脫離群眾、不顧群眾疾苦,不能妥善處理各種社會問題,內部腐化墮落等等,似乎又是共同的。還是唐朝杜牧在《阿房宮賦》一文中提出的論點:“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卒秦者,秦也,非天下人也。”就是說統治階級自己打倒了自己。所謂七十年是現象,是長期執政的黨放棄自我管束和改造,許多社會問題、環境問題不能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不能解決,統治集團和廣大官員生活優裕和腐敗盛行。群眾無法忍受只能另找他人來幫助自己保護自己,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官逼民反。責任在官而不在民。不是民棄官,首先是官棄民。
想通了,解決辦法其實十分簡單,因為真理總是簡單明瞭的。執政黨要做到,一方面實行黨內民主,定期改選領導集體,讓有作為而清廉的人來領導,解決黨內老化、腐化問題。另一方面真正實行政治民主,請人民來監督執政黨和政府的幹部。兩者結合,上述種種問題就能徹底解決。也就是毛澤東對黃炎培所說的實行民主的辦法。現在要弄清的問題是:毛澤東為什麼說的好,但執政後不但沒有實行民主,而且反其道而行之?
■週期率對話
1945年黃在延安同毛澤東談話時講到:“我生六十多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大凡初時,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但最終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榮取辱的也有。總之,沒有能跳出這個週期率的支配。”
毛澤東回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這段對話也被稱為“窯洞對”。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6/03 10:04 AM 回應
請多包涵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03 11:40 PM 回應
基本觀眾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03 11:19 PM 回應
基測滿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3/22 01:37 PM 回應
如果盧梭的《社約論》是現代民主制度的立論基礎(之一),
(但陳先先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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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社約論)已經出版了將近兩個半世紀之久,
但我們今天讀起來卻仍像一本未曾翻閱過的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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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陳先生這篇文章認為台灣缺少「社會意識」,也缺乏「守約精神」,
既無「社」,也不「約」,民主拼圖少了這兩大塊,
其實還沒條件談民主哩。
如果真是這樣,每天的政治新聞,也沒什麼讓人好氣或好笑的了。
周聯華牧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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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許多具有傳統國家是從根而起,而我們卻是因著需要,因著時勢,突然跳躍到另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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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有人提過「急起直追」與「迎頭趕上」的差別,
大意是中國落後西方太多,急起直追也來不及了,得要迎頭趕上,
不過如果細究,「迎頭趕上」不就是「因著需要,因著時勢,突然跳躍到另一階段」嗎?
陳先生認為「約」需要很強的宗教信仰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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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超世俗的制約力量,任何人的「誠實」或「負責」只能依賴脆弱的世俗道德觀念來維繫,
而不時要受到自私心的挑戰,終於完全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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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比較容易了解(雖然可能有人不同意),
至於「社」,我覺得固然有可「訓練」的部份,未必和「信仰」有關,
但真正遇到考驗時,「訓練」的成果還是比不上「信仰」的流露。
這部份等下次有空時再說了。
小馬鈴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3/07 01:29 PM 回應
轉貼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3/06 04:14 PM 回應